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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田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4-03-11
答:区民政部门按照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方式,确定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月可以领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度,从区民政部门批准或者调整之日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区民政部门可以通过代理金融机构,在每月二十日前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拨付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制定的金融社保卡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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